我和老公結(jié)婚,他家出的婚房,我家出的陪嫁房,結(jié)婚酒席是他家出的,我家出的家具家電、軟裝、床上用品,所有鍋具餐具。
之前我們都是兩家混著吃的,也沒談過生活費誰出,物業(yè)水電煤停車是他交的,現(xiàn)在新年了,我們商量以后要盡量在小家自己過過日子,個么商量一下生活費怎么出?
他現(xiàn)在平時收入到手8k,我6k,另外我的陪嫁房每個季度還有房租收入,我說我們按收入比例來交,8k:6k這樣子到共同帳戶。
你們猜猜他是怎么說的?
他說應(yīng)該先減去我陪嫁房的房子房租,剩下的部分按4:3再分?jǐn),我一下不知道該說啥,我說我們都冷靜想一下吧,然后我就回娘家了,他這樣子計算合理嗎?